-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2日文书字号:青政〔2021〕14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政〔2021〕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精神,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政策,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聚焦国务院关于综合保税区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努力把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青海对外开放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发展保税加工、销售服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研发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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