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征求《海南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 制定机构:海南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6月28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征求《海南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报请省政府审议的《海南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7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57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369145671@qq.com。
第一条
为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营商环境,有效实施市场价格监测,发挥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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