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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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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集聚人才、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好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紧围绕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聚焦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数字辽宁和智造强省建设、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提升“三率两化”目标、“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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