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 制定机构: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5日文书字号:葫政发〔2022〕1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葫政发〔202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葫芦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葫芦岛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梳理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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