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0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2023年度“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原则,拟认定不超过25个学校为“智慧教育示范校”,增补不超过20个学校为“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积极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构建智慧学习支持环境、推动新技术支持下教育的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探索“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具有先发优势的智慧教育新模式、新路径,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与验收
已列入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创建单位要认真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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