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杜平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文书字号:青政人〔2023〕17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杜平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青政人〔2023〕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任命:
杜平贵同志为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局长(兼);
盛宗煜同志为青海省行政学院副院长;
周平同志为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级巡视员;
潘志刚同志为青海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
齐铭同志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
免去:
杜平贵同志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周平同志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青海省招商局副局长(兼)职务;
潘志刚同志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齐铭同志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职务;
李晓南同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宁海鹰同志青海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