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编制完成,将依法依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区县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并公布本辖区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包含县本级和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但不得超出《清单》范围。
二、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省审改办对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调整,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有关要素内容,确保清单与行政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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