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文书字号:黔府办发〔2022〕1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
黔府办发〔2022〕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指导全省做好“两高”项目管理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加快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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