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城镇化工作等3个领导小组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4日文书字号:綦江府办(2012)12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城镇化工作等3个领导小组的通知
綦江府办(2012)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区城镇化工作等3个领导小组。现将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 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宇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星 区政协副主席
唐 竹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人大城环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城环科技委、区督查室、区发改委、区教委、区经信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万盛经开区建管局、区规划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林业局、东部新城管委会、古剑山清溪河管委会、工业园区(齿轮城)管委会、食品园管委会、...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