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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北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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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北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5日文书字号:京政办发(2011)70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2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北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北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北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精神疾病及各类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依据《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现就加强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为工作原则,建立政府主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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