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文化合作计划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文化合作计划
  • 制定机构:罗马尼亚
  • 发布日期:1994年01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4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文化合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文化合作计划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发展和加强两国友好和合作关系的愿望,根据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在布加勒斯特签订的两国文化合作协定,就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文化合作计划达成如下协议:

一、文 化

(一)采用本部门特有的手段,加强互相了解和全面介绍两国的艺术作品。本着这一愿望,双方将继续组织这类活动,以全面介绍各自的精神财富。

(二)双方将互相通报各自组织的文艺活动,邀请文艺界人士参加重要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文艺活动(艺术节、讨论会等)。

(三)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将鼓励各艺术创作协会或中心的专家和官方人士进行考察、交流经验,支持互换书籍、图片、幻灯片、电影、刊物和其他资料。

人数、部门、期限和时间将由双方共同商定。...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