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注销景德镇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岗位公职律师的决定
- 制定机构:江西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7日文书字号:赣司行审字〔2022〕10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注销景德镇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岗位公职律师的决定
赣司行审字〔2022〕107号
景德镇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注销岗位公职律师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注销朱郑江岗位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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