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鹤壁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孙东皓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鹤壁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7日文书字号:鹤银监复〔2018〕24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鹤壁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孙东皓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鹤银监复〔2018〕24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行《关于孙东皓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豫农发银发〔2018〕33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8月17日修订版)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孙东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孙东皓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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