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农林厅、省司法厅、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
- 制定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6年07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6年07月28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农林厅、省司法厅、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加强人民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多元化的调处机制,积极、稳妥、有效地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衔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1.农村土地是农民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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