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苏丹工作的议定书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苏丹工作的议定书
  • 制定机构:苏丹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1年01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0年06月24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苏丹工作的议定书


根据一九七○年八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签定的文化和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为了加强和发展两国卫生事业的友好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达成协议如下:

第 一 条

应苏丹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苏丹方”)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同意派遣三十人组成的医疗队(包括译员、厨师等)赴苏丹工作。

第 二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队(以下简称“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与苏丹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协作开展医疗工作(不包括承担法律责任的医疗工作),并交流科学和学术经验。

第 三 条

中国医疗队的工作地点是:阿布欧舍医院和喀土穆医院。

第 四 条

中国医疗队工作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医用敷料和化学试剂由苏丹方供应。为保证医疗队...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