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通辽市林业局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专项治理方案
- 制定机构:通辽市林业局
-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11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通辽市林业局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专项治理方案
各旗县(区)林业局,霍市农牧林业局:
按照自治区林业厅的部署,为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有效遏制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辽市林业局决定从2012年11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近几年来,经过全市各级林业局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境内的候鸟等野生动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明显增加。为保护过境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安全,建立、完善保护候鸟及野生动物的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营造爱护候鸟及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市林业局决定开展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贩卖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组织领导
通辽市林业局成立专项行动...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