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册增补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构: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2月25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册增补工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各中院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册增补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2021年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增补工作,申报条件严格执行《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年修订)的基本条件》(详见广东法院司法鉴定网)的规定;跨地区申报机构须已入选省法院名册;申报范围:工程造价、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医类鉴定、物证类(DNA、文书、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司法精神病类鉴定、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类、其他类别鉴定。请有意愿申请加入我市法院名册、接受我市法院司法委托业务的专业机构,于2021年3月25-26日向我院司法行政科提交申报材料2份,并交验有关资质原件。
联系人:张欲晓、李玉芬;
联系电话:239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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