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23日文书字号:粤高法〔2012〕284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7月2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粤高法〔2012〕284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劳动人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参照执行。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民一庭或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判标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6月21日在佛山召开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以及进一步加强裁审程序衔接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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