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向全国律师开放诉讼服务网律师通道的公告
- 制定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3月18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向全国律师开放诉讼服务网律师通道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覆盖面,建立健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运办理机制,更加方便广大律师到江苏法院办理诉讼事务,经研究,决定将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专用通道向全国律师开放。全国各律师事务所均可以向我院申请注册成为律师通道用户,使用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文书送达、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等十余项功能,并可通过律师专用通道查阅其所注册律师在江苏省各级法院代理的所有案件的办理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仅接受律师事务所提出的网上注册申请,并由律师事务所在注册审核完毕后,统一完成本所律师的注册工作。
2.注册具体方法为:
(1)登陆江苏法院网:
(http://www.jsfy.gov.cn),点击进入《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界面;
(2)点击网站右上角处“律师登录”进入注册页...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