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征求《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制定机构:重庆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8月20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征求《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广泛听取意见,现就《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lfyc811@sohu.com;
2.邮寄地址:重庆市司法局立法一处(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3.联系电话:60390724;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见义勇为认定、奖励和保障,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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