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化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光信用社开业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乌兰察布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7日文书字号:乌银保监复〔2019〕6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化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光信用社开业的批复
乌银保监复〔2019〕6号
化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化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光信用社申请开业的请示》(化农信发﹝2018﹞18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化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光信用社开业,机构名称:化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光信用社;营业地址:化德县长顺镇长丰大街星光小区。
二、化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光信用社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你联社应自收到文件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文件和手续到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开业。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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