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2012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0日文书字号:内民政社福(2013)190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6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2012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内民政社福(2013)190号
经自治区财政厅核准,自治区民政厅2012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拨付使用数额为20500万元,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自治区民政厅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奖代补”原则,优先考虑已启动的设施建设项目。同时,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具体分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2012年度民政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老有所养”、“以基本养老为重点”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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