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西班牙王国
- 发布日期:1994年01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4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1994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促进在法律和司法领域的合作,决定缔结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为此目的,缔约双方各委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为:蔡诚
西班牙王国方面为:托马斯·德拉夸德拉·萨尔塞多
缔约双方全权代表交换并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一条
司法保护
一、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享有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司法保护,有权在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条件下,在缔约另一方法院进行民事、商事诉讼。
二、缔约一方的法院对于缔约另一方国民,不得因其为外国人而令其提供诉讼费用保证金。
三、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根据缔约任何一方的法律成...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