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立特里亚国政府文化协定一九九九、二○○○、二○○一年执行计划(附英文)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厄立特里亚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8年03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9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 效力状态: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立特里亚国政府文化协定一九九九、二○○○、二○○一年执行计划(附英文)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980301 实施日期:19990101 失效日期:20011231 颁布单位:厄立特里亚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立特里亚国政府间的文化关系,根据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在北京签署的两国政府文化协定,缔约双方商定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文化、艺术和教育领域的计划如下:
第一条
文化
1、双方将互派一个文化代表团(3-5人)到对方国家访问,为期一周左右。
2、双方将互派一个由二十人左右组成的表演艺术团到对方国家访演,为期十天。
3、双方将互派一艺术展览到对方国家展出十天左右,随展一至二人。
第二条
教育
缔约双方鼓励和支持下述教育领域中的合作与交流:
4、两国高等院校之间建立直接的校际联系和进行学术交流合作;
5、双方互派代表团访问,具体事宜...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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