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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基本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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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基本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湘政办发〔2020〕23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基本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基本盘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8日


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基本盘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稳定我省外贸基本盘,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复工达产。加强统筹调度,帮助外贸企业解决防疫物资、用工、物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保障外贸企业全产业链生产物资供应,精准有效指导和支持外贸企业复工达产。对订单履行时间紧迫的重点外贸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全力保障用工。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措施,鼓励银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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