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文书字号: 2025年第4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9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2025年第4号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
三、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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