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具体举措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文书字号:丹政办发〔2024〕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具体举措的通知
丹政办发〔2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具体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政办发〔2023〕1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丹东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举措。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一)加强政治能力建设。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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