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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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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兴滇”的工作要求,深刻领会全面摸清文物资源家底、构建中华文明体系、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依法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安排,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推进文物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为推动我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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