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制定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1日文书字号:彭水府办发〔2022〕99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22〕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263号)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从2022年起将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调整为15000元/人,一次性搬迁补助为200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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