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体健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上级法院要求,特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案及诉讼服务
(一)防疫期间,如遇到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二)确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巴彦淖尔市司法公开网”网上立案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或者通过邮寄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上诉状等)的方式处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
对于上列(一)、(二)款中所列平台使用方法有不明确的可拨打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咨询办理。
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78-8991411
(三)因防疫需要,无法通过网络、邮寄、现场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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