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0日文书字号:津安监管综字(2009)30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5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津安监管综字〔2009〕30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学习领会高丽书记、兴国市长等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和反思“5.18”重大事故教训,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5.18”重大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面对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局面,在思想上有麻痹松懈、盲目乐观的倾向,超前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措施需要加强;面对大项目全面推进和实施的局面,安全监管盯得不紧、跟进的不够,安全全程保障措施需要加强;许多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现场管理松弛,“三违”现象还普遍存在,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等高危作业行为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够,安全生产检查没有做到全覆盖,安全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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