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199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1998年03月11日文书字号:川国税函(1998)38号
- 生效日期:1998年03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199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川国税函(1998)38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199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8]26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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