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哥伦比亚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9年05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9年05月14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认识到打击犯罪需要各国的一致行动,考虑到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在遵守各自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并尊重国际法原则的基础上,重申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本原则,为促进和加强两国在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缔约双方有义务根据本条约以及各自法律的规定,相互提供最广泛的刑事司法协助。
二、本条约不适用于:
(一) 引渡;
(二) 执行刑事判决,包括移交被判刑人以便服刑。
三、本条约仅适用于缔约双方之间的司法协助。本条约的规定不给予任何个人以获取或排除证据,或妨碍执行请求的任何权利。
第二条
协助的内容
协助应包括:
(一) 送达文书;
(二) 获取有关人员的证言;...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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