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关于海关互助与合作的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匈牙利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6年06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6年06月2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关于海关互助与合作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本着进一步发展两国海关间友好合作与互助关系的愿望;
考虑到违反海关法的行为有损于两国的经济、社会和财政利益;
认识到在与海关法的管理和执行有关的事务中进行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确信两国海关的互助与合作将使为打击违反海关法行为而采取的行动更加有效,兹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定中,(一)“海关法”指由海关执行或实施的关于货物进口、出口或转运的一切法律或规定;
(二)“海关当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在匈牙利共和国方面系指匈牙利共和国海关和财政警察署;
(三)“违法”指任何既遂或未遂的违反海关法行为。
第二条
协定的范围
一、双方同意通过双方海关当局并根据本协定的各项规定相互提供协助...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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