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塞浦路斯共和国
  • 发布日期:1997年06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7年06月20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外交部(以下称“双方”),为加强和进一步发展双方的关系与合作,以利于两国人民和实现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共同目标,考虑到双方进行磋商和交换意见的重要性,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 一 条

双方将就双边关系和两国共同感兴趣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举行定期磋商。

第 二 条

磋商的日期、地点和日程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第 三 条

双方将视需要就两国均参加的国际会议议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磋商。

第 四 条

双方将促进各自派驻其它国家和联合国及其它国际组织的代表机构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磋商并交流信息。

第 五 条

本议定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 六 条...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