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8日文书字号:铜政办〔2023〕2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
铜政办〔2023〕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妥善解决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病时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问题,确保险种健康可持续运行,根据《铜陵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缴费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营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职工(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上述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并符合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缴费标准
市医疗保障局每年底以安徽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相应缴费比例公布下一年度缴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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