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药械市场巡查机制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药械市场巡查机制的通知
  • 制定机构: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3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药械市场巡查机制的通知


各旗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为全面了解和把握药械市场动态,提高药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消除药械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药品管理法〉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通辽市实际,建立药械市场巡查机制。

一、本巡查机制适用于市、旗(县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市场巡查是指对辖区内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回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性市场管理方式。

三、市场巡查坚持依法巡查、连续巡查的原则,采取专人负责,市县联动、突击检查的形式,不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四、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

(...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