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3日文书字号:本政办发〔2022〕1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22〕1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
《本溪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辽政办发〔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公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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