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文书字号:湘政办发〔2024〕2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4〕2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省级政务云(以下简称政务云)的统筹管理,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支撑数字湖南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务云的采购、建设、使用、运维、安全、监督考核、结算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云,是指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提供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共性资源以及服务支撑的数字基础设施。
本办法所称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财政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