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构: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现就近期河北雄安新区两级法院的立案、缴费、开庭、执行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有诉讼需要的,建议通过河北法院诉讼无忧网(http://sswy.hbsfgk.org:7080/)、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诉点通”等网络方式办理立案、缴费、阅卷、质证等事项。
二、通过微信小程序“诉点通”,有诉讼需要的当事人可随时进行法律咨询、查找就近法庭、联系法官、进行诉前或诉外调解、进行司法确认、查询身边“老赖”等相关信息。
三、雄安新区辖区内的市民需要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采用“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在雄安新区任何一家法院就近实现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四、有开庭安排的市民或疫区当事人,建议向主审法官申请网上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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