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宣言
- 制定机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6月06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宣言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于2012年6月5日至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访问并出席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2次会议。
胡锦涛主席和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高度评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建交20年来双边关系发展历程。两国元首满意地指出双方在这一时期取得的主要成果:政治关系不断提升,相互给予一贯支持,务实合作迅猛发展,人文和民间交往日趋活跃,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密切协调配合。中哈关系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表明两国发展睦邻友好和全面战略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两国关系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之际,双方声明如下:
一
双方决定进一步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充实两国关系内涵。双方将在恪守《中华人民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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