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巴巴多斯政府
- 发布日期:2000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国税函(2000)330号
- 生效日期:2000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0)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0年5月15日在北京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城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达成协议如入:
第一条
人的范围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第二条
税种范围
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对全部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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