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7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我们起草了条例修订草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文件发布”栏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
联 系 人:贺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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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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