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办资源发〔2024〕28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文化铸魂和旅游为民,宣传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方式、成长方式的理念,推动文明旅游、绿色旅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更好激发和引导旅游消费,促进国内旅游市场振兴发展,助力扩大内需战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总结前三届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采取向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提升旅游公益广告策划创作设计水平,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创意新颖、表现多样、群众认可的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国进行展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旅游、热爱旅游、支...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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