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二00七年度财政合作协议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二00七年度财政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二00七年度财政合作协议
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的精神,希望通过具有伙伴精神的财政合作来巩固和加强这种友好关系,认为保持这种关系构成本协议的基础,出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愿望,根据二○○七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五次中德财政合作混委会会议纪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原则上同意,依照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内规定,并在资金充足和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提供总额不超过8,675,728.73(捌佰陆拾柒万伍仟柒佰贰拾捌元柒拾叁分)欧元的担保,以使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提供财政合作复合贷款。该担保专用于能效领域项目。
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还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能够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获得:
(一)如经审核符合发展合作的促进条件,且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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