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组建青海省金融保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复函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9日文书字号:青人社厅函(2011)494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1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组建青海省金融保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复函
青人社厅函(2011)494号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你办《关于申请成立青海省金融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函》(青金办函〔2011〕77号)收悉。根据《青海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办组建青海金融保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请你办尽快组织开展金融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厅将会同你办共同制定《青海省金融保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同时,请你办按照《青海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评委库,加强评委会的管理和制度建设,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严格评审程序,切实保证我省金融保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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