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清溪镇关于进一步开展辖区学校房屋出租出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意见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清溪镇关于进一步开展辖区学校房屋出租出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意见
  • 制定机构: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党政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9月20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清溪镇关于进一步开展辖区学校房屋出租出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意见


镇内各中小学:

目前,我镇辖区一些学校内房屋出租出售现象较为突出,给校园安全管理带来严重影响,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和保障学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委综治委、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执法总队联合制定的《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十条规定》〔渝综治委(2010)9号〕,对进一步开展镇内学校房屋出租出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

镇人民政府成立辖区学校房屋出租出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正权(清溪镇人民政府 镇 长)

副组长:吴仁斌(清溪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秦朝莲(清溪镇人民政府政法书记 副镇长)

成 员:胡小林(涪陵区公安局清溪派出所所长)...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