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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关于协会更名及吸收新会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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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安徽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关于协会更名及吸收新会员单位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安徽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19日文书字号:皖外经贸企协字〔2008〕3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2月19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安徽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关于协会更名及吸收新会员单位的通知
皖外经贸企协字〔200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政企关系的新变化和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国际贸易新形势,经主管部门安徽省商务厅和安徽省民政厅批准,原“安徽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改制更名为“安徽省进出口商会”。商会由分管副省长等领导担任高级顾问,省商务厅厅长担任名誉会长,省直多家涉外管理部门领导组成顾问委员会,并由30余家大型企业负责人兼任领导职务。至此,全省近8000余家进出口企业,终于有了自己的全省性组织。

商会的宗旨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专注服务于全省各类从事对外经济贸易的企业,通过开发具有创新性的会员服务项目,如政策宣传、法律咨询、业务指导、信息沟通、调研培训、考试认证、经验交流、国际交往、商品展销等,搭建进出口企业拓展业务、互动交流,学习提升的平台。同时,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与政府部门沟通,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加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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