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制定机构: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09日文书字号:2011年第8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9月01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新修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将我省发票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发票真伪鉴别
我省国税机关为用票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多种发票真伪查询方式,如登录省国税局网站(www.◑◑◑.◑◑◑.cn)查询、发送短信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查询、税务机关有关部门人工受理查询等。用票单位和个人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真伪出具书面鉴别证明的,其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请发票真伪鉴别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用票单位(含公安、审计、纪检等办案单位或监管部门)申请发票真伪鉴别需提供发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个人申请发票真伪鉴别需提供发票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发票真伪鉴别申请的受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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