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地质大学等七所高校校企深度合作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文书字号:冀发改函〔2023〕149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1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地质大学等七所高校校企深度合作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冀发改函〔2023〕149号
河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核定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等校企合作专业(专科)学费标准的函》(冀教财函〔2023〕1号)、《关于核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等3所高校校企深度合作专业学费标准的函》(冀教财函〔2023〕5号)、《关于核定河北地质大学等5所高校校企深度合作专业学费标准的函》(冀教财函〔2023〕8号)收悉。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明确公办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办学学费政策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1778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河北地质大学等七所校企深度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地质大学等七所公办高校申报的9个校企深度合作专业虽已签订校企深度合作办学协议,但不具备成本监审条件,暂核定试行学费标准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前学校重新申请核定标准,由发改、教育、财政三部门开展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重新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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